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6-06-30 08:45:19 點閱:16
主旨:刪除本校「彰化縣立埔心國民中學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」第八點第七項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辦理。
二、檢送「彰化縣立埔心國民中學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