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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」第8條、第9條之2、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第6條之1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3035A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6-10-21 09:44:31 點閱: 13 (520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受文者:彰化縣立埔心國民中學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5年10月13日
發文字號: 府教學字第1150412410號
速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 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(共3個電子檔) (1150412410_ATTACH1.pdf 1150412410_ATTACH2.odt 1150412410_ATTACH3.odt)

主旨: 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」第8條、第9條之2、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第6條之1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3035A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3035D號函。
二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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