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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為推廣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.呼籲相關民間團體及民眾知悉(尤以外籍人 士)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生活教育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4-11-28 14:36:01 點閱: 206 (3525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彰化縣為推廣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.呼籲相關民間團體及民眾知悉(尤以外籍人 士)。 的代表圖片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府113年11月20日府交管字第1130452512號書函並交 通部113年11月20日交路字第1135016137號函辦理。

二、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 11 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,爰為積極擴大 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