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主旨: | 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,請協助轉知並鼓勵貴屬人員依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」第5點規定,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,請查照轉知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2月6日總處培字第11400109891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 |
張貼日期: 2025-02-08 16:00:49 點閱: 224 (3720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| 主旨: | 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,請協助轉知並鼓勵貴屬人員依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」第5點規定,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,請查照轉知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2月6日總處培字第11400109891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