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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銓敘部民國85年7月20日85台中法二字第1332483號函就公務員服務法原第14條之1(現為第16條)規定「職務直接相關」之認定標準,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5-12-23 13:38:14 點閱: 149 (459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受文者:彰化縣立埔心國民中學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8日
發文字號: 府人力字第1140510165號
速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 銓敘部原函影本(1個電子檔)(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(https://attach.chcg.gov.tw/)下載,附件驗證碼:QJ4YFT)

主旨: 關於銓敘部民國85年7月20日85台中法二字第1332483號函就公務員服務法(以下簡稱服務法)原第14條之1(現為第16條)規定「職務直接相關」之認定標準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銓敘部114年12月12日部法一字第11459083842號函辦理。
二、 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