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3-04 09:06:15 點閱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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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彰化縣立埔心國民中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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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5年2月24日 |
| 發文字號: | 府教學字第1150068381號 |
| 速別: | 普通件 |
|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| 附件: | 教育部公函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(共3個電子檔) (1150068381_ATTACH1.pdf 1150068381_ATTACH2.pdf 1150068381_ATTACH3.odt) |
| 主旨: | 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、第5條、第8條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(三)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教育部公函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54200084D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 |